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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会计改革过程中,企业在遵守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从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一)交易授权

  其主要目的在于保证交易是管理人员在其授权范围内授权才产生的。如重大资本支出和股票发行,个别顾客赊购等。

  (二)责任划分

  明确各部门及各人员的职责,做到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主要是授权与执行、执行与审查、执行与记录、记录与保管、保管与清查、记总账与记明细账及日记账的分离。如,采购部门人员应负责签发采购单,会计部门应记录已收到的货物,仓库人员则应负责货物的保管工作,在记录此项采购交易之前,会计人员应确定采购已经过授权,所订购的货物已实际收到。职责划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及时发现在执行所分配的责任时所产生的错误或舞弊行为。

  (三)明确资产保管与记录分工

  应明确规定:现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有价证券买卖的授权、执行和记录应严格分工,保管应收票据的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票据的接受、贴现、更换需经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的书面批准。接受顾客票据需经批准手续,可使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大为减少;票据的贴现和换新(即票据到期后顾客未付款而是签发新的票据)也应经主管人审核和批准,否则经办人员可能在贴现或顾客付款后截留现金而用伪造票据加以掩饰。
 
  票据到期时如果顾客只付了其中的部分款项则应将付款日期、金额、余额等记在票据背面,并在票据登记簿上进行适当记录,以免经办人员剽窃部分付款的现金收入。

  (四)凭证与记录控制

  应规定将原始凭证预先编号,这有助于“完整性”认定,保证所有交易均已记录和没有交易被重复记录;所有作废的凭证都需妥善保存;对账证、账账、账表相互核对应作出详细规定。

  (五)建立存货的实物流转程序、价值流转记录程序的控制

  存货是一个比重很大的资产项目,在流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重最大,它流动性强、周转快,企业应将存货的内控制度,作为企业整个内部控制的重要方面。

  1、存货实物流转的内部控制主要涉及采购、验收、存储、发货、生产及发运等各项程序。(1)采购:应由独立的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部门根据存储或其他授权部门的请购单采购,须填顺序编号的正式订货单,并将订单副本分送会计部门和验收部门,注意发出订单之前取得财会部门对合约的核准。(2)验收:应由独立于采购、存储等部门以外的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完毕转送存储部门,并将验收单分送采购部门、存储部门和财会部门。(3)存储:入库时,由存储部门先行点验和检查,签收后,将实际入库货物的数量通知会计部门,据此确定了其本身应负的责任,存储部门还应将存货分类存放,并填制标签。(4)发货:存储部门须据预先编号并经批准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一式三份,由领料、存储、财会部门各存一份。(5)生产:根据顾客订单、销货合同,市场预测以及经济生产批量来确定生产产品的品种和数量。(6)发运:由独立的发运部门进行。装运货物时须持核准的发运通知单,并据此编制出货单,出货单一式四联,分交存储、发运、顾客、开单(开发票的依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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