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首  页 | 企 业 信 息 | 行 业 新 闻 | 政 策 法 规 | 联 系 我 们 | 发 布 广 告 |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会计师报名资格
注册会计师报名资格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Copyright © 2005-2008 http://www.ctvaf.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