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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的宏观改革与发展战略
| 会计师事务所的宏观改革与发展战略
一、思想观念的变革
权力经济的干预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所具有的最鲜明的特色,在这十六年的时间、,它逐渐形成了会计师事务所强烈的依附性,这种依附的纽带一旦失去,就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从业人员思想观念的空白和震荡。如果不破除原有体制下形成的传统思想观念,我们的改革和发展就难以实现重大突破。因此,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解除思想障碍,实现观念转变。
(一)走出“公”“私”划分误区
国有制与非国有制一样只是一种财产组织形式,并不决定所有制的性质。那么,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要运用这种形式,以及在哪些领域中运用这种形式,就必须由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资源配置中的效率要求来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生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它必须独立于其它任何经济组织和政权力量之外,以不偏不倚的立场,维护市场经济各种契约关系的顺畅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在思想观念中排除意识形态的干扰,大胆承认、勇敢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应是“非国有”、“私有”、“民有”这种新型思想观念。
(二)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精神创新
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会计师事务所要和企业一样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因此必须破除挂靠体制下形成的依附思想和从属观念,树立主体意识和自主观念;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高效率经济,会计师事务所参与竞争,优胜劣汰,实现高效率运行,这就必须克服以往那种不讲效率、不求进取的传统观念,树立积极进取的竞争观念和效率意识;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在市场竞争中,会计师事务所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因此必须破除在“小、零、散”的传统格局中形成的封闭意识,树立放眼世界、同国际惯例接轨的开放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法制化的轨道上运行,这就必须根除过去那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不良现象,树立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
二、实现政、企,所之间明确的目标定位
两权分离是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想得以健康发展,首先就必须按照这种前提条件的要求构造出良好的经济环境。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虽然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但它所带来的明晰的两权分离关系却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伊鸠雄所说:“我们现代社会是建立在一个经营责任的网络上…,审计人员是作为第三者加入到委托人与经营者的关系中去的。”在这样的网络上,审计的三者关系一目了然,没有其他的干扰因素,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运作起来清晰流畅。但我们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制度上存在着本质的差异,在这些差异中,对事务所影响最大的就是产权主体制度的明显不同。因此,发展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既要借鉴他国的先进经验,也要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即要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浩大工程结合起来。按照这个立足点,我们认为构筑适合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具体思路是:一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理顺产权关系,转换政府职能,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空间;二要割断事务所和政企之间的“脐带”,走出“挂靠”泥潭。
(一)理顺产权关系,重塑产权制度
产权明晰是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特征。根据十三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产权明晰,是指企业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明晰产权边界,理顺产权关系,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又是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的第一条件,只有产权关系明晰了,政府、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竞争规则和利益关系才能明朗化。
(二)使会计师事务所成为真正独立的中介组织
在以产权明晰为特征的政企之间的两点关系理顺以后,我们自然就把目光的焦点投向第三点——如何能使会计师事务所处在独立于其他利益各方的中介地位。西方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在市场经济的风口浪尖上锻炼成长起来的,而我们的事务所则在行政力量的推动下,自上而下有组织、有布署地组建的,事务所的挂靠体制构成了我们独有的中国特色,而这种特色又确确实实是阻碍事务所前进的最大障碍,因此必须对它进行改革,否则政、企、所之间的三点框架就难以构筑起来。
目前这种挂靠单位的事务所暴露的种种弊端已是有目共睹,那么如何进行脱钩改制,众说不一,如无限责任的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股份合作制等。笔者认为,无论采取哪一种组织形式,都必须以深刻把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科学地预测在新旧体制转轨时产生的震荡为前提。如果盲目照搬照套,移花接木,可能又会出现“期货热”、“代理热”等昙花一现之类的情况,那样就会给我国的事务所带来新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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